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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计积分的周期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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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违法行为累计积分的周期是十二个月。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随身携带学习驾驶证明,使用教练车或者学车专用标识签注的自学用车,在教练员或者学车专用标识签注的指导人员随车指导下,按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

申请人为自学直考人员的,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应当在自学用车上按规定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自学用车不得搭载随车指导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

驾照报考条件是什么

1、身高,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身高为155厘米以上。中型客车准驾车型,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视力,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5.0以上。其他准驾车型,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4.9以上;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一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按规定参加学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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