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违约可相抵,违约损失赔偿应根据实际利益和可得利益计算。实际损失可按约定或协商确定,无约定可凭证据协商或诉讼决定。可得利益是预见到的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以合同订立时间为计算基准,考虑损失上限和合法性。确定赔偿金额需搜集相关证据,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计算,可申请增加。特殊情况下需考虑投入资金利息、防损成本、房屋升值差价等因素。
法律分析
一、双方违约债务能否相抵
合同双方当事人都违约时,如果违约产生的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或者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抵销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债务法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债务约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二、违约损失赔偿金额怎么确定
违约损害赔偿金额具体包括实际利益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其中,实际利益损失比较直观,相对容易计算,具体把握以下三个要点:
1、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但是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按照这个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2、如果合同中,也没有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凭借相关的款项单据,书面证据来佐证,达成双方协商一致。
3、如果双方就实际损失金额,不能达成协商一致的,可以向起诉,由审查后进行判决。
可得利益损失,是指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在计算预期利益损失时,应把握三点:
1、时间点:以合同订立的时间作为计算预期利益的时间点;
2、损失的最高额,以在合同履行前提下可以预见的期待利益为上限;
3、预期利益,应是在合同中当事人有明确的约定或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的,或是违约方预见到的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是合同违约方或加害人应承担的损失后果。
此外,还要注意违约方的主观恶意程度及守约方因对方违约所获利益的合法、合理性。
确定违约损失赔偿金额的具体方式:
1、根据上面说到的,把握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的要点,搜集主张这些实际损失的相关证据,加以佐证。
2、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计算方法确定违约损失赔偿金额。如果在实际操作中,实际损失大于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的,可以向或仲裁机构申请增加。
3、再有就是根据合同的特殊性,对应相关的法律法规计算。譬如投入资金的利息、采取恰当防损措施的费用、房屋升值差价等。
结语
在双方违约债务相抵的情况下,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或经双方协商一致时,可以抵销债务。而对于违约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需要考虑实际利益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实际利益损失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相关证据计算,而可得利益损失则是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在确定具体金额时,需要搜集相关证据,遵循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并考虑违约方的主观恶意程度及守约方的合法利益。此外,还需考虑特殊情况下的额外费用等因素。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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