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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债权抵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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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张合同债权的抵销方式有法定和约定。法定抵销的条件有: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双方债务的给付须种类相同;互负债务的债权均届清偿期;不属于不能抵销的债务范围;法律其他规定等。约定抵销的条件有: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或不相同的;合同双方协商一致。

一、法定抵销与合意抵销之间的区别有哪些?

1、法定抵销要求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而合意抵销的标的物种类、品质可以不同;

2、法定抵销要求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均已到期,而对于合意抵销而言,双方当事人互负的债务即使没有到期,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3、当事人基于法定抵销而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而对于合意抵销而言,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抵销协议时,发生抵销的法律效力。

二、法定抵消与约定抵消的区别

(一)法律规定的适用上:

1、对于法定抵消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法定抵销中的抵销权性质上属于形成权,因此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2、对于约定抵消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二)适用的条件上:

1、约定抵消

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是法定抵销和约定抵销的一个共通点,只是约定抵销对于标的物的种类、品质没有特别要求,对于双方所负债务是否届履行期限也无要求,只要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禁止性规定,原则上都可以合意抵销。

2、法定抵消

主张法定抵销还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第一,双方债务均已到履行期;

第二,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

第三,主张抵销应当通知对方;

第四,抵销不能附条件或附期限。

三、抵销权要满足哪些条件?

1、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互享债权。抵销发生的基础在于当事人双方既互负债务,又互享债权,只有债务而无债权或者只有债权而无债务,均不发生抵销。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一般因两个法律关系而发生,但也不排除当事人双方基于多个法律关系而累计的对待债权债务。

2、双方债务均已到期。抵销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因此只有履行期限届至时,才可以主张抵销,否则,等于强制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牺牲其期限利益。

3、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种类相同,指合同标的物本身的性质和特点一致。比如都是支付金钱,或者交付同样的种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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