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向递交了“起诉书”和相关证据资料,立案庭收到这些资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并出具加盖公章的“受理 (或立案)通知书”后案件才算立案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先行调解当事人起诉到人民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三条 立案和受理人民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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