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假释的裁定书并不是以送达到当事人为生效条件的,而是过了上诉期后,裁定书就会生效。裁定书是审判机关为处理诉讼程序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而依法制作的诉讼文书。在我国,依法准许上诉、抗诉的裁定,应当制作裁定书。
一、刑事裁定书适用范围有哪几种
刑事裁定书的适用范围是:自诉刑事案件,中止审理案件,终止审理案件,准许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案件,补正裁判文书。刑事裁定书是指人民在刑事案件审理或判决执行过程中,就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所做的书面决定。
二、行政裁定书是什么意思
指的是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而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或者是驳回起诉。行政裁定主要用于解决程序问题,以驳回起诉、准许或不准许撤诉以及其他由裁定解决的事项。裁定书一般以书面形式作出,由审判人员、员署名,加盖人民印章。永久有效,但是执行期限是两年。
三、管辖权异议可以口头裁定吗
管辖权异议可以口头裁定。人民审理案件过程中,就诉讼程序或部分实体问题作出对案件影响不大的裁定时,可采用口头裁定。通常做法是,审判庭作出裁定后,由审判人员当庭口头宣布裁定内容以及处理结论,勿需制作裁定书,但应记入笔录。口头裁定一般于宣告之时即发生法效力,应予执行。根据口头裁定以及管辖权异议的相关内容来看,管辖权异议口头裁定是可以进行上诉的,国家是认可口头裁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九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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