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关于偷窃罪既遂的审判规定。实际上,我国法律中没有偷窃罪,但若偷窃行为满足立案追诉标准并符合相关构成要件,通常会以盗窃罪定罪处罚。盗窃罪量刑标准包括数额大小、次数、手段、退赃退赔等情节。此外,还介绍了盗窃罪不追究能撤案的情况,包括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情形。最后,提到了缓刑适用的相关考虑因素。
法律分析
关于一、关于偷窃罪既遂的审判规定,我国法律中实际上没有偷窃罪。然而,如果在偷窃行为满足立案追诉标准并且符合相关构成要件的话,通常会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盗窃罪量刑标准:
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1、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2、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3、被害人谅解的;
4、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二)盗窃未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的;
2、以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盗窃罪不追究能撤案吗
盗窃罪一般不能撤案,只有符合法定撤案条件的,可以撤案。
有6种情形是可以撤销案件的:一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是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是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是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是其他的情形。
由于《刑法》已经取消了盗窃罪的死刑,因此当前犯本罪,最重的处罚也就是判处无期徒刑。当然,若是同时犯数罪,在这样的情况下还是有可能数罪并罚,判处行为人死刑的。而在缓刑适用方面,综合考虑盗窃的起因、数额、次数、手段、退赃退赔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
拓展延伸
盗窃罪是一种严重犯罪行为,如果已经被警方抓获,那么是否能够撤案取决于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被逮捕,但因证据不足、犯罪情节较轻或其他原因,最终被判处无罪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可以依法撤销案件。但是,如果案件已经进入审理阶段,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可以撤案。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警方在侦查阶段因证据不足或者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罪态度较好,可以考虑撤销案件。但是,如果案件已经进入审理阶段,则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是否可以撤案。如果案件证据充分、犯罪情节较重,则不符合撤销案件的条件。
因此,盗窃罪能否撤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如果案件证据不足、犯罪情节较轻或其他原因,最终被判处无罪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可以依法撤销案件。但如果案件已经进入审理阶段,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可以撤案。
结语
盗窃罪既遂在我国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但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通常会以盗窃罪定罪处罚。盗窃罪量刑标准根据数额大小和情节轻重而定,其中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等行为可能会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若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则可能会被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者,则可能会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在情节轻微的情况下,可以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但必要时可以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若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特定情节,则可以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但如果犯盗窃罪未遂,具有特定情节则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刑法》已取消了盗窃罪的死刑,但若犯数罪,则有可能数罪并罚,判处行为人死刑。在缓刑适用方面,应综合考虑盗窃的起因、数额、次数、手段、退赃退赔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
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六十条 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不得在辨认前向辨认人展示辨认对象及其影像资料,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
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
辨认物品时,混杂的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件;对物品的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个物品的照片。
对场所、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六十一条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辨认人不愿意公开进行时,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并应当为其保守秘密。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六十二条 对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名。必要时,应当对辨认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十节 技术侦查 第二百六十五条 需要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制作呈请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报告书,报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
人民等部门决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交机关执行的,由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机关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交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执行,并将执行情况通知人民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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