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合伙人商标抢注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商标抢注行为只具备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部分特征,但并不属于欺骗或不正当,我国对于商标实行注册在先原则,故商标抢注不存在排挤竞争对手的违法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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