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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医疗事故罪和非罪行为?

来源:投聚财经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在司法实践中处理医疗事故案件时,关键在于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具体表现为区分以下界限:

1.医疗事故罪与医疗差错的界限,医疗事故罪和医疗差错所造成的后果不同。医疗差错是未造成就诊人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医疗事故则造成了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的后果。但是,如果是由于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医疗差错的,不能以医疗事故罪论处。

2.医疗事故罪与医疗意外的认定,医疗事故罪和医疗意外区别的关键在于主观上有无过失。如果因医疗人员责任心不强,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常规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的,构成医疗事故罪。

医疗事故罪与非法行医的主要区别有哪些

医疗事故罪与非法行医的区别是:

1.客观方面不同。非法行医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医疗管理的法律的规定,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医疗事故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医务人员在合法的诊疗护理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2.主体不同。非法行医主体是不具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医疗事故罪主体是已经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

3.主观方面不同。非法行医心理态度既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间接故意,但对于违反医疗管理制度的行为则是直接故意,医疗事故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所持的心理态度只能是过失。

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医疗意外与医疗事故到底有什么区别啊?

医疗事故与医疗意外是有区别的。所谓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保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也就是说,在医疗事故中,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过失行为。而医疗意外则是指由于患者的特殊体质或者异常病情而发生的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对于此后果,医院方不能预见,主观上也不存在过错。

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不属于医疗事故。在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中也明确指出“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医疗事故与医疗意外最大的区别就是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是否存存过失行为。发生医疗意外时,医疗机构不存在过失行为,不必承担赔偿责任。

发生医疗事故怎么办?

发生医疗事故的解决方式如下:

1、自行协商。医患双方可以自主自愿地进行协商处理,所达成的协议只要不是受胁迫所签或存在重大误解,其协议是合法有效的。

2、行政解决。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对医患纠纷进行调解。

3、第三种途径就是司法裁决。但医疗事故引发的医患纠纷与非医疗事故引发的医患纠纷的法律适用是不尽相同的,前者需适用医疗事故条例进行裁决,而后者则依照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予以裁判。

医疗事故责任和医疗技术事故有什么区别

医疗责任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因违反规章制度等行为,给病人造成伤、残、死等严重后果;将医疗事故分为医疗责任事故和医疗技术事故,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而制定的。两者有个本质的区别:把医疗事故鉴定为医疗责任事故,为司法部门提供判定当事人刑事责任的证据换名话说是给司法部门提供了给当事人判定做牢、做多长时间牢的证据。

医疗技术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因专业技术水平和经验不足造成诊疗、护理中失误,导致病人伤、残、死等严重后果。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分不清医疗责任事故与医疗技术事故的区别,一味怪罪医务人员草管人命,极端不负责。实际上大多数事故是医疗技术事故,医疗责任事故所占的比例较少。

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的区别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是一种行政责任的承担问题。目前我国对于医疗事故的认定,需要通过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进行。而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这属于民事纠纷中的一种类型。 该内容由 游潘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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