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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清算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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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破产清算企业欠税而形成的税收债权,税务机关应在破产债权申报期内向企业破产清算管理人进行申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第一百零 破产宣告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一)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者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二)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第一百零九条 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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