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如果债务人跑路找不到了,债权人可以向管辖区的人民起诉。如果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联系方式,那就会受理。债务人失踪满二年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申请宣告该债务人是失踪人。失踪人欠的税款、债务和要支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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