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营运车辆因交通事故被查封,只会查封车户,不会实际扣押车辆的。如果实际扣押车辆,可以提出复议,要求放车。《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 由人民指定被保全人保管的财产,如果继续使用对该财产的价值无重大影响,可以允许被保全人继续使用;由人民保管或者委托他人、申请保全人保管的财产,人民和其他保管人不得使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 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人民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Copyright © 2019- tjwe.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